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一扫,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关闭
查看: 67|回复: 0

[政府政策文件] (国务院令第373号)关于电梯的日常维护摘要,摘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复制链接] IP属地:江苏省连云港市

60

主题

25

回帖

458

积分

超级版主

积分
458
发表于 2023-11-4 01: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r7 {$ d5 y' @( G4 R5 s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3/content_62053.htm3 n1 F! L0 t4 r0 j/ f& F5 [" ^- b

' S9 X( t# J+ w0 q  ~4 j" M
% J, J8 A0 h. s) S1 U4 K2 U! X8 k
+ M) S1 R$ [0 X1 ?# m

! @$ w8 B9 }, F: `关于电梯维护保养周期的规定
$ H, L/ k. n2 @9 F: ~5 G4 R  \  ?, p) e5 k* @" O1 z/ y

% f3 [' B- l7 _, e- D

第三十一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三十四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3 R) W4 R$ G0 @( D* F4 E

/ ^- E( ?+ P% L% ~4 p

本条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7 @* l- L5 d/ x% C% G# b& ^( l

QQ截图20231104013543.png 4 Z7 w- K# m1 U# j( S0 v) u6 h( l


, i" L% r7 Q0 J- Y0 Z; `  ]
- c9 `" Q- c- G0 |; l1 T  Y$ ^# x- s' B+ r7 F" A  R# 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嘉天下业主自管中心

GMT+8, 2025-12-6 12:05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